征收常识

如何审查征收决定的合法性?

发布时间:2013-06-24 15:38:50   浏览量:
在拆迁纠纷中,核心的争论必然是征收决定是否合法。质疑征收决定的合法性,应当考虑批准拆迁的机关是否适格?批准拆迁所需的要件是否具备?批准拆迁的程序是否合法?
第一、作出征收决定的主题是否合法?
    根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的规定,作出征收决定的主体只有市县级人民政府,包括市人民政府、县人民政府、区人民政府等到达市县级别的人民政府。其他的政府工作部门、政府设立的派出机构、政府的内设机构、其他行政机关均没有批准权限。
    第二、作出征收决定的要件是否具备?
    拆迁房屋应该符合以下四个条件:
1、征收决定应该符合公共利益;
2、拆迁房屋属于确需拆迁的范围;
3、符合行政规划和计划;
4、拆迁补偿费用已经足额到位。
    第三、作出批准拆迁的程序是否合法?
    拆迁补偿应符合拆迁程序。首先应确定拆迁范围、对拆迁范围进行审查和计划的编订、对建设项目进行立项;其次应拟定具体的拆迁补偿方案、对该方案进行论证并征求公众的意见,之后进行适当的修正。再次应进行社会风险评估、落实拆迁补偿费用。最后应该对征收决定进行公告。欠缺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造成征收决定程序违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