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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郑州】河南一村支书占16亩农地建30栋别墅 官方称将拆除

发布时间:2013-08-15 16:40:42   浏览量:

“国家严禁建设别墅,但在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申庄村东头,村支书申某占用近16亩农业用地建别墅,每栋别墅面积在300平方米左右,售价高达100多万元,已经有人在此居住。两年多来,我们多次向惠济区国土资源局和花园口镇政府投诉,但一直没人管。”连日来,不断有花园口镇申庄村村民向本报反映。
惠济区政府昨天向本报确认,村支书申某占用15.8亩农业用地建设别墅一事属实,这些违规别墅将被拆除。
离黄河大堤200多米外,30栋别墅拔地起

前天下午,大河报记者来到惠济区花园口镇申庄村东头,只见这里有一片纯别墅组成的小区(如图),占地约40亩,北边200多米外就是黄河大堤,村东头还有一片杨树林。
记者看到小区内的别墅有30栋,别墅全部是红色石头基座,黄色墙面,红色坡屋顶,拱形走廊,一栋别墅一个大门、一个院子。记者注意到,这个小区里的别墅和西边村民的房子建筑风格完全不一样,村民的楼房墙体从上到下都是黄色或红色。
“这个小区是由村支书申某和一些人投资建设的,占用的是申庄村的农业用地,这里原来是几个鱼塘,不少别墅都卖给了外边的人,每栋别墅售价高达100多万元。”申庄村的几位村民说,这个小区两年多前开始建设,每平方米平均售价高达五六千元,由于村子周围都是森林,离黄河又近,“这些别墅非常好卖”。
村民说,发现这个小区违法建设后,他们多次向惠济区国土资源局和花园口镇政府投诉,但没有任何结果,两年多来,在他们的多次投诉中,该小区里的30栋别墅逐步完工。
还有部分村民向记者确认,该别墅小区叫“源乡忆墅”,原先在小区门口还有个售楼部,里边有置业顾问,公开对外发售。
别墅卖给了谁?
国土所长让“大河报记者去调查”
自2003年起,国土资源部曾多次下文,要求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别墅类用地。《土地法》也规定,除了本村村民可以在宅基地上搞建设外,非本村村民无权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进行非农业建设。
那么,为什么惠济区国土资源局和花园口镇政府在接到村民投诉后,没有及时制止该别墅项目的建设呢?
昨天下午,记者到惠济区政府采访,区委宣传部的张先生说,该区政府已经对申庄村违规建别墅一事进行了调查,初步查明,该村东头的别墅区,原为修建石武客运专线时,占用本村部分村民的宅基地,经上级批准国土部门给了该村一些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指标,用于安置被拆迁群众。该村村民申某(后经确认此人为该村村支书),利用承建安置区之际,私自扩占土地,违规建设多栋住宅。
张先生说,目前,公安部门已经控制了申某,并已冻结其涉及的资金账户。同时责成花园口镇政府拿出拆迁方案,对违规别墅近日实施拆除。
惠济区国土资源局的徐副局长说,申某多占的地有15.8亩,全部为农业用地。去年11月,发现申某占用农业用地建设别墅后,他们责令申某立即停止违法建设,并对其处以十几万元罚款,但最终并没制止申某的违法建设行为。
那么,申某在15.8亩土地上到底建设了多少栋别墅,需要拆除的别墅数量是多少?这些别墅到底卖给了哪些人?昨天下午记者就此问题采访花园口镇国土资源所所长杨红杰,他竟然说:“我不知道申某违规建设了多少栋别墅,也不知道要拆除多少栋别墅。至于说这些违规别墅都卖给了谁,只有靠大河报记者调查”。
按照惠济区政府的要求,这些违规别墅由花园口镇政府负责予以拆除,那么该镇何时拆除这些别墅?申庄村安置小区为什么会由申某来承建?昨天下午,记者就此问题采访花园口镇镇长朱光明,但多次拨打他的手机都没人接,发短信也没有回。